我校2013年在湖南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情况

作者: 时间:2013-07-12 点击数:

我校2013年在湖南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于7月12日结束。

今年我校在湖南省投放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22人,录取22人,其中: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一志愿录取6人;美术学(师范类)一志愿录取4人;音乐表演专业一志愿录取8人;音乐学专业一志愿录取4人。

湖南省分数线为:艺术类文科文化课成绩326分,艺术类理科文化课成绩274分;艺术类专业课成绩150分。我校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我校专业课最低录取分数为:设计学类(文科235分,理科220),美术学(师范类)(文科237分,理科230分),音乐表演专业(文科186分,理科193分),音乐学专业(文科192分,理科199分)。

据《绥化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第三章第十五条之规定:音乐类、美术类考生,文化课高考成绩和专业课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予以投档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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