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学院2015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作者: 时间:2015-09-06 点击数:

绥化学院2015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一、报名

2015年我省将采取一次报名考试、两次填报志愿的方式进行。考生网上预报名时填写预报志愿学校及专业,待国家教育部正式下达学校具体招生名额后,考生必须根据学校招生名额填报正式志愿,并依据正式志愿进行录取。

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5.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肄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6.在我省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

我省2015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全部采取考生网上预报名、各招考办办理本人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不得找他人代报或函报。我省成人高考网上预报名唯一网站为: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省招考办未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受理考生报名。考生网上预报名时,须填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并设置报名系统登录密码。如密码遗忘,可通过报名系统相应功能找回密码。考生身份证号码只能注册一次。考生在网上预报名时除填写基本信息外,还需填写预报志愿信息。并可选择招考办报名确认点并预约报名确认时间,如未能按预约时间办理报名确认手续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再次预约。

2.现场确认基本流程

(1)身份信息采集及其确认

现场报名确认时,须考生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到预约的招考办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非我省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须提供考生本人在我省的户口及其复印件。

(2)报考资格确认

对报考高起本、高起专的考生要求考生提供高中或以上学历教育的毕业证书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考部门留存备查。

对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持专科毕业证书、本科肄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并且须提交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学历查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并由考生本人在其上签名确认,由招考部门留存备查。考生所提供的上述学历证明必须真实有效,若与考生报考信息不符而造成的如不能注册等相关问题,责任考生自负。

在资格确认中必须与学籍数据库核对,确保为非在籍考生。

(3)报名登记表确认及必写用语

报名确认点须当场打印《黑龙江省2015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对报名确认点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中的各项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签字,签字后如有不真实、不准确的信息,一切后果考生自负。监督考生本人在报名登记表指定位置誊写“必写用语”以用于校验考生答题笔迹。各招考办报名确认点不得受理考生代报或函报。若在录取期间发现代报或函报考生,依规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4)照顾政策资格审核

凡符合《黑龙江省2015年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实施办法》规定的有关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报名确认时须出具相应证明、证书、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审验资格,申请享受录取照顾政策。

(5)缴纳报考费

报名考务费150元。

考生到报名现场确认应带齐上述提及的相关材料。

3.报名时间:考生网上预报名时间定于9月9日至23日,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定于9月15日至9月24日(8个工作日)。

4.招考办报名确认地点:全省各市(行署)、县(市、区)、省农垦总局招考办均设置报名现场确认点,报名现场确认点属于哪个考区,考生将在该考区参加考试。

5.专科、本科第二专业学历教育和免试生报名办法为:考生在网上预报名后,须根据页面提示到所报学校的报名确认点(省外学校在省招考办)办理报名确认手续。考生确认时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对于报本、专科第二专业学历教育报名的考生须提交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学历查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并且学历层次不低于所报层次,专科第二专业学历教育免试就读省内成人高校高起专;本科第二专业学历教育,免试就读省内成人高校专升本。对于报免试生的必须携带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证件。考生报名须缴纳报名审验费200元。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10月19-25日凭密码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报名系统自己打印《黑龙江省2015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准考证》。

二、考试

(一)考试时间

10月24日至10月25日。

(二)考试科目

1.高起本统考科目:

(1)理科类:语文、数学(文)、外语、理化(物理、化学综合)。

(2)文科类:语文、数学(文)、外语、史地(历史、地理综合)。

2.高起专统考科目:语文、数学(文)、外语。

3.专升本统考科目:

(1)法学:政治、外语、民法。

(2)文学: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3)管理学: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三)考试成绩查询

考生于12月1日10时可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网站进行查询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受理考生查卷。

三、填报志愿

今年我省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采取录取前填报正式志愿的方式,预报名时所填写的预报志愿仅用于招生院校确定招生计划名额的参考,不作为录取依据,录取时以填报正式志愿为准。

填报正式志愿的时间及办法:

1.时间:12月1日至12月5日。

2.办法: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输入预报名时的密码进入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填报。

四、录取

(一)2015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广域网形式录取。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即依照招生计划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考办对招生学校的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招生学校未能完成的招生计划将通过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对社会公布并进行网上征集志愿。

(二)录取照顾政策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入学。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应出具省体育局人事部门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该表由国家体育总局监制)。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的认证报告、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所省内的成人高校专升本。

2.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体育局人事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增加3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招生学校审核录取:

(1)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直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边疆(我省18个边境市、县,即漠河县、塔河县、呼吗县、黑河市、逊克县、孙吴县、嘉荫县、萝北县、绥滨县、同江市、抚远县、饶河县、绥芬河市、虎林县、密山市、穆棱县、东宁县、鸡东县)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9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4.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于报名现场确认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符合多项照顾政策的考生,照顾分数不累计,只选其最高分给予照顾。

录取前,10月20日省招考办对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除25周岁以上)信息在阳光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2016年1月上旬考生可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本人录取信息。

(四)被录取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新生入学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所招生学校报到。

五、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注册期间,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新生信息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进行第一学历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有关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六、其他

1.未经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与成人高校联合设立函授站(点)、组织生源、受理报名。严禁以国家高等学历教育名义进行非学历教育招生虚假宣传,严禁以国家高等学历教育校外办学点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和办学,严禁超出规定的项目及标准向学生收取费用。对核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对违反有关规定者,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

2.以上信息如与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发布的信息不同,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报考咨询方式

1.电话:0455-8301777。

2.网址:http://zs.shxy.net。

3.地址:绥化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绥化市黄河南路18号学生中心404)。

八、绥化学院2015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见表)

绥化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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