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承诺书

作者: 时间:2013-06-27 点击数:

在学校纪检委书记的领导下,监察部门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我校确保招生工作按照“依法治招、按章招生”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指导思想和录取原则顺利进行,学校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招生政策、法规,严格按照“六公开”、“六不准”、“十严禁”的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全面实施“阳光工程”。

我校严格遵守并执行国家、省有关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纪律要求,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者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请社会监督。

绥化学院招生办

201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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