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公办综合性本科普通高等学校,隶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我校有着60多年的建校史。1953年,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准建立绥化师范学校;1971年,更名为绥化地区师范学校;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绥化师范专科学校;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在绥化师范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建立本科普通高校——绥化学院。
自1977年起,我校开始招收部分本科生;2000年至2003年,我校与哈尔滨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2004年升本后,我校开始独立招收本科生。
我校坐落在黑龙江省绥化市内,校址是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黄河南路18号。
绥化市位于省会哈尔滨市偏东北,距哈尔滨仅70余公里,是我省所有地级市中距哈尔滨最近的,从哈尔滨到绥化乘汽车走哈绥高速公路仅用2个小时,乘直达列车只需1个半小时。
一是从学校发展的方向上看,我校坚持立足绥化、面向龙江、辐射全国、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基本方向,把培养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作为我校发展、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是从学校发展的定位上看,我校坚持以“建设应用型大学”来推动学校发展、建设的科学定位,并有计划、有措施地踏实推进,促进了学校又好又快发展。
三是从学校发展的特色上看,我校坚持走“质量立校,特色强校”的必由之路,以“厚德载物,经世致用”为校训,着力加强学生的职业技能训练,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应用能力,有效地提高了学生的职业技能水平。
我校在22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分别是:黑龙江、山东、江苏、安徽、浙江、广西、湖南、湖北、江西、河南、河北、山西、内蒙古、陕西、甘肃、四川、云南、贵州、重庆、辽宁、吉林、新疆。
自2011年开始,我校实行按类招生和按专业招生两种招生方式。计算机类包含的专业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化工与制药类包含的专业有: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包含的专业有: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其它专业仍实行按专业招生。
我校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把成才的选择权交给学生。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学会可申请调整专业。按类招生的学生大一学年学费按大二学年所选专业学费标准收费,第一年预收学费,多退少补。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奖、助、补、缓、贷”的资助体系。
奖,即综合素质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除此之外,我校每年还发放一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同时还设立了特殊经济困难助学金,使一些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能够解决在校期间的生活及学费问题。
助,即学校开展的“文明共建一助一”和勤工助学活动。通过个人自助、职工资助、社会赞助等途径,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圆满完成学业。
补,即困难补助。我校每年根据困难学生的申请及实际情况,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评定出特困生,定期或不定期地为他们发放困难补助。
贷,即助学贷款。我校与哈尔滨银行合作,开设了国家助学贷款项目,家庭困难的学生,具备了相应的条件后可申请贷款。办理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可以持相关材料到我校办理回执。
学校每年总计发放国家、省、学校困难学生奖学金和助学金1000万元左右、助学贷款800万元左右,为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有力保障。
学校坚持依托专业建设,充分利用专业优势和行业特点,深化校企、校地就业工作合作内涵,着力打造“产业链”式人才招聘活动,建立起单位招聘专场、专业招聘专场、行业招聘专场和网络招聘相结合的校内就业市场体系。
学校就业网站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就业咨询、档案查询和就业政策解读等服务,并安排专人多渠道收集就业信息,及时通过就业网、学校办公网、QQ群、就业宣传栏、手机短信、和微博等渠道向毕业生发布,做到了信息发布实时化、信息覆盖全员化。
学校结合专业实习,搭建实习就业一体化基地。通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等方式,拓宽大学生实习实践渠道,有效地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
精师范、强应用、厚基础、重实践,学校不断创新人才培养和就业工作模式,学校的毕业生展示出“下得去、留得住、上手快、后劲足”的特点,毕业生就业实现了“三高”:就业率不断提高、就业质量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认可度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