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8年在湖南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于8月1日结束。
今年我校在湖南省投放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35人(音乐表演6人,音乐学6人,舞蹈编导6人,美术学师范类5人,视觉传达设计6人,环境设计6人);一志愿志愿投档26人(音乐表演2人,音乐学6人,舞蹈编导1人,美术学师范类8人,视觉传达设计4人,环境设计5人),一志愿录取26人(音乐表演2人,音乐学6人,舞蹈编导1人,美术学师范类5人,视觉传达设计6人,环境设计6人);征集志愿投档9人(音乐表演4人,舞蹈编导5人),征集志愿录取9人(音乐表演4人,舞蹈编导5人)。
据《绥化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三章第十六条之规定: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文化课高考成绩和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予以投档后,按专业课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有省份按照综合成绩投档,则该省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省统考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课成绩录取最低分数:一志愿209分,征集志愿255分;
音乐学专业课成绩录取最低分数:一志愿246分;
舞蹈编导专业课成绩录取最低分数:一志愿231分,征集志愿233分;
美术学师范类专业课成绩录取最低分数:一志愿232分;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课程成绩录取最低分数:一志愿228分;
环境设计专业课成绩录取最低分数:一志愿226分。